大部委制是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,但在盛传的可能方案中,过分突出了政府对工业生产的管理职能,而基于信息流通的现代服务业,却没有找到应有的位置。
如果说物流、能流、信息流已经并列成为现代社会的三根重要支柱的话,那么信息流正在成为后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公共基础平台。但是在我们的教科书中,似乎经济就是工农业生产和相应产品的销售,流通服务不过是工农业生产的附属物。
1988年,我曾写过一篇《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条件》的文章,被某大报改为《改善公共服务条件之我见》。后来我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演,又专门提出,公共管理不能只是行政管理,更应该包括公共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管制。但是鉴于全国大气候尚未形成,院方表示还有很大难度。
现在的情况已经与10年前大不相同,现代服务业已经被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,而信息服务业又是重中之重。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阶段,信息流通服务业至少应该像综合运输、能源部门一样,有一个独立的管制或者管理机构。
也许有人认为将信息流通放在综合工业部门更体现了“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”,其实不然,融合是两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协同、配合,并不是合为一个管理主体。需要合为一个管理主体的是现代通信与广播电视、互联网的管理职能,而不是工业生产与信息流通服务这两种不同经济性质的管理职能。
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为什么屡走弯路呢?最重要的还是落后的“生产本位”观念问题。我国传统经济理论长期不承认“服务创造价值”,在二十几年的信息化进程中,重信息设备生产、重专项工程建设,轻公共网络服务。其实,前沿经济理论早就证明:“工业社会是生产推动服务的社会,信息社会是服务拉动生产的社会”。而且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,工业生产可以完全由市场调节,而对公共服务的规制和监管,则永远是政府或者社会公共机构的责任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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